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东安区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下辖区,位于牡丹江市区东南部,1958年1月建区,区境北以滨绥铁路为界与爱民区毗邻,西以太平路为界与西安区接壤,东部、南部分别与阳明区、穆棱市、宁安市相连。2006年,全区全口径增加值、销售收入、总产出、利税、利润分别完成10.2亿元、34.9亿元、27.6亿元、2.7亿元、1.6亿元,同比2005年分别增长0.9%、1.7%、0.8%、1.4%、1.1%。全区一、二、三次产比例调整到6:35:59。截止2013年,行政区域面积294.2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5.2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人,其中城市人口 13.57万人,住有朝鲜、满、回、蒙古等24个少数民族。东安区位于牡丹江市区东南部,东经129°62′-130°53′,北纬44°58′-45°02′。区境东与阳明区、穆棱市接壤;南与宁安市相连;西以太平路为界与西安区相临;北以滨绥铁路与爱民区为界,是全市中心城区。行政区域面积294.2平方公里,城区面积5.2平方公里。